| 1.核災應變 |
|
核子事故時,民眾如何掩蔽?掩蔽時機為何? |
|
核子事故時,民眾如何疏散?疏散時機為何? |
|
核子事故時,放射性物質外釋如何執行環境偵測? |
Q1-4: |
核子事故時,是否有設立緊急收容站? |
Q1-5: |
核子事故時,國內衛生醫療體系如何因應? |
Q1-6: |
核子事故時,疏散人員如何進行輻射偵檢? |
Q1-7: |
核子事故時,疏散車輛如何徵用? |
Q1-8: |
核子事故時,疏散道路如何規劃? |
Q1-9: |
核子事故時,碘化鉀(碘片)如何服用?平時如何貯存?如何發放? |
Q1-10: |
核子事故時,農產品及水源如何管制? |
Q1-11: |
核子事故時,道路除污如何進行? |
|
核子事故時,預警系統是甚麼?一般民眾如何得知?又該如何應變? |
|
| Q1-1:核子事故時,民眾如何掩蔽?掩蔽時機為何?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下令執行掩蔽行動時,會發布民眾預警警報通知。在家者,應關緊門窗及關閉空調設備;在街上者,應迅速進入附近的鋼筋水泥建築物內;若在車內,而附近沒有適當的掩蔽場所,則應關緊車窗及關閉空調設備。民眾應收看電視或收聽廣播,以了解進一步的事故情況及防護行動。 |
|
|
< 詳答... > |
|
|
| Q1-2:核子事故時,民眾如何疏散?疏散時機為何?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下令執行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疏散行動時,民眾只要準備簡單行李,關掉瓦斯、電器開關及門窗,為家畜、寵物準備兩天飲食,遵循政府人員指示,前往預定的集結點,搭乘政府備妥的疏散車輛,前往收容站即可。若有在學學生,學校會直接安排學生至收容站,家長不用前往接回,以免造成交通紊亂。 |
|
|
< 詳答... > |
|
|
| Q1-3:核子事故時,放射性物質外釋如何執行環境偵測?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事故初期,環境偵測工作由核能電廠緊急控制大隊執行;當事故持續惡化時,則由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所屬輻射偵測隊分工執行。主要工作為偵測廠界外輻射物質擴散地區的輻射劑量率與空浮濃度、取樣分析廠界外環境及生物受污染程度,做為民眾防護行動執行的參考依據。
|
|
|
< 詳答... > |
|
|
| Q1-4:核子事故時,是否有設立緊急收容站?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因應天候狀況、人口分布及道路狀況等因素,委請有關專家學者對每一座核能電廠評估後,均規劃有緊急收容站2處以上。
|
|
|
< 詳答... > |
|
|
| Q1-5:核子事故時,國內衛生醫療體系如何因應?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衛生署已逐步建構完成核災緊急醫療網,並建置3級核災急救責任醫院,以健全我國整體醫療體系。
|
|
|
< 詳答... > |
|
|
| Q1-6:核子事故時,疏散人員如何進行輻射偵檢?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對於搭乘政府安排的車輛疏散至收容站的民眾,在收容站前都必須接受輻射偵檢作業,無污染者進入收容站安置:若有遭受污染,則由除污人員協助除污。自行疏散的民眾或車輛行經設有輻射偵測站的交通管制哨時,也需執行人員、車輛偵檢,無污染者放行,有污染者則執行除污作業。
|
|
|
|
|
|
| Q1-7:核子事故時,疏散車輛如何徵用?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事故時公用車輛的徵用,地方政府可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也可協調由支援中心調派軍用車輛支援載運。
|
|
|
< 詳答... > |
|
|
| Q1-8:核子事故時,疏散道路如何規劃?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原能會平時即規劃設置完成集結點,並依集結點路網資料、緊急計畫區內最新人口資料,及各種氣象(風向)下的路網疏散模擬,規劃民眾疏散的路線,並洽請相關單位或增建或拓寬疏散路線上的道路,希望在現有道路狀況下於最短時間內疏散民眾。
|
|
|
< 詳答... > |
|
|
| Q1-9:核子事故時,碘化鉀(碘片)如何服用?平時如何貯存?如何發放?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原能會已訂定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事故發生時將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適時下令服用碘片。碘片購置量以每人4日份為基礎,其中2日份碘片預先發予民眾自行保管,其餘2日份維持集中保管方式,貯存於鄉鎮衛生所、地區醫院及核能電廠內,於事故發生時再適時發予民眾。
|
|
|
< 詳答... > |
|
|
| Q1-10:核子事故時,農產品及水源如何管制?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當核子事故發生,輻射監測中心測得食物、飲水的輻射劑量達管制標準時,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將通知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食物、飲水管制。對污染面積較大的農地,予以管制並張貼輻射標誌;受到污染的食物將集中放置,並管制食物及飲水只進不出,防止污染擴散。
|
|
|
|
|
|
| Q1-11:核子事故時,道路除污如何進行?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核子事故發生後,由於放射性落塵的影響,可能造成某些重要道路污染,當輻射監測中心偵測發現,道路的污染程度將阻礙救災行動、民眾返家或復原工作時,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即會請國防部支援中心執行道路除污作業,以清水噴灑污染路面,並對除污後所產生的污染物及污水加以管制回收,防止污染的擴散。
|
|
|
|
|
|
| Q1-12:核子事故時,預警系統是甚麼?一般民眾如何得知?又該如何應變? |
| |
資料提供單位:核能技術處 |
最近更新日期:99.12.31 |
| 簡答:發生核子事故時,將由輻射監測中心經由電信專線發放警報。偏遠地區、海岸及海上作業船隻,有空中警察直升機廣播、漁業電台廣播、車輛巡迴廣播等。並配合鄉鎮公所民政廣播系統、電視、收音機等,即時通知民眾事故狀況,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民眾只要充分配合,即可有效達到防護目的,確保安全。
|
|
|
< 詳答...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