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證比對項目 |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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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報單欄位 | 原能會簽審欄位 | |
簽審核准文號 | 簽審核准文號 | 編碼:AEyyyXXXXXXXXX,共14碼。 AE兩碼是原能會代號,yyy三碼是民國年, XXXXXXXXX九碼是流水號,由原能會核給, 例如:AE096000000175。 |
同意文件項次 | 同意文件項次 | 進出口簽審同意文件之貨品明細項次, 若只有 1 項,請填寫 1,不可空白。 |
納稅義務人識別碼、 貨物輸出(出售人) |
申辦代理人識別碼 | 即赴海關進口領貨或出口的業者統一編號。 |
進口報關日期 | 有效日期 | 有效日期為核准日期加 6 個月。 |
進出口別 | 進出口別 | 進口或出口。 |
貨品分類(稅則)號列 (C.C.C. code) |
貨品分類(稅則)號列 (C.C.C. code) |
依海關規定填寫,「一證多用」之進出口簽審同意文件經第一次核銷後,即不得更正,必須重新申請新的簽審核准文號。 |
牌名(Brand) | 牌名(Brand) | 依海關規定填寫。 |
型號(Model) | 型號(Model) | 依海關規定填寫。 |
規格 (Specification) |
規格 (Specification) |
包括: 1. 類別 C2 2. 核種名稱 C10 3. 活度或能量 N10+4 (10位整數 + 4位小數) 4. 活度或能量單位 C8 資料間以英文半形「分號」分隔,例如: 物質:07;Co-60;100.0000;mCi 設備:03;;150.0000;kVp |
報單數量 | 申請數量 | 依海關規定填寫。 報單數量應小於等於申請數量或剩餘數量。 |
報單數量單位 | 申請數量單位 | 依海關規定填寫。 |
【備註】報關業者登打報單注意事項
- 依關務署公告,進、出口應經本會許可之物品 (輸入規定代號「581」、輸出規定代號「541」對應之海關進口稅則號別貨品),其中項次(Item)、牌名(Brand)、
型號(Model)、規格(Specification)如未申報(不得空白)。 - 本會通關單證比對欄位計11項:簽審核准文號、納稅義務人識別碼(或貨物輸出人)、進口報關日期、進出口別、同意文件項次、貨品分類號列、牌名、型號、規格、報單數量、報單數量單位。
- 規格是組合欄位,資料間以英文半形「分號」分隔,接續登打。
例如: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03;;150.0000;kVp
放射性物質:07;Co-60;100.0000;mCi - 本會提供「進出口同意文件轉海關報單」服務,請至原能會首頁(http://www.aec.gov.tw/) 點選「便民專區」>「輻射防護服務」>「進出口簽審系統」,點選「進出口同意文件轉海關報單」選項,依序於牌名、型號、規格欄位, 按「複製」按鈕再「貼上」報單即可。
- 「單證比對」不符時,請至上述網頁,點選「單證比對結果查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