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LOGO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LOGO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能技術處


更新時間:2023-04-24 14:21
核能技術處業務職掌
【總機:(02)8231-7919、傳真:(02)8231-7811、24小時通報專線 : 0800-088-928(報案專用)、傳真 : (02)8231-7284 (報案專用)】

單位 職稱 處(室)業務介紹 分機 Email-ID
(ID@aec.gov.tw)
代理人
(分機)
處(室)主管
廖家群處長
處長 廖家群
原能會為我國核子事故及輻災應變樞紐,核能技術處銜命職司統合協調規劃相關機關(構)緊急應變機制,督導辦理核能電廠廠內外演習,確保事故應變與整備作業完備,並協助地方政府強化輻射災害防救應變能力,保障民眾安全。
2085
chiachun
黃俊源 副處長
(2086)
黃俊源副處長
副處長 黃俊源
2086
jyhuang
蘇軒銳 執行秘書
(2226)
洪子傑科長
簡任技正 洪子傑
2054
tchorng
黃朝群核子保安科代科長
(2083)
 
科/組 業務職掌 分機
核子保安科
1.辦理核子保安法規研訂、保安計畫及適職方案審查、保安作業管制與視察,及國際保安資訊蒐集分析。
2.辦理核能電廠緊急應變整備及核子保安管制紅綠燈、資訊公布作業。
3.辦理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之審查、平時整備管制、演習視察事項。
4.制定「放射性物質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或恐怖攻擊應變」計畫,參與基礎設施防護演練中的輻射事件演練。
5.辦理原子能設備進口關稅減免案件審查。
1906
2087
2094
2294
緊急應變科
1.輻射災害整備應變機制之規劃與精進,包含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及其相關法規、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程序書之研修訂。
2.辦理各縣市政府輻射災害整備業務之輔導、審查及評核,協助地方政府強化其輻災防救應變能力。
3.輻射災害防救應變整備相關研究之規劃與辦理。
2099
2100
2101
2102
2346
劉俊茂科長
整備動員科
(劉俊茂科長/2012)
1.辦理「核子事故民眾防護措施分析與規劃」報告、「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之審查,平時整備事項之審查與督導。
2.辦理核子事故應變中心(含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地方政府、輻射監測中心、支援中心)整備、訓練及演練事項之輔導及稽查。
3.辦理年度核安演習之規劃、協調與督導。
4.辦理核子事故後復原機制、運作組織等規劃事項。
5.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域之溝通、座談、家庭訪問、應變與決策人員訓練等事項。
6.建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網路工作平台、防災電子地圖等通訊作業。
2059
2103
2229
2236
陳政彣科長
資訊管理科
(陳政彣科長/2351)
1.辦理本會資訊設備/網站之管理、運作及維護事項。
2.辦理本會業務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發展及維護事項。
3.建置本會資通安全機制。
4.辦理本會核能技術資訊作業之研究發展、教育訓練、服務事項。
2090
2091
2093
2279
龔繼康主任
核安監管中心
(龔繼康主任/2096)
1.辦理核安監管中心標準作業程序書之研訂、軟硬體設備建置與維護、值勤人力規劃及訓練等。
2.辦理核安監管中心各項資訊公開、接受外部參訪。
3.執行定期/不定期通聯測試、國際/兩岸定期緊急通訊測試。
2089
2230
2296
2858
蘇軒銳執秘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
(蘇軒銳執秘/2226)
1.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編製與審議。
2.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與考核。
3.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相關法規之研訂。
4.辦理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之議事事項。
2233
2396



 
關閉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地址: 23452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 位置圖 ][ 交通位置 ]
總機: (02)8231-7919 傳真: (02)8231-7833
本會24小時通報專線: 0800-088-928 (報案專用,一般事項請電本會總機) ·傳真: (02)8231-7284

輻務小站 Youtube 申辦專區 原子能法規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