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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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1- 005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4 年 01 月 10 日
事項分類
設施建造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136)倉儲管理不善 
法規要求:
程序書1102.05建立一套安全可靠的制度,以確保器材於儲存期間得到適當的安排、儲存、保養,防止因儲存和管制不當而發生破損、變質或遺失,並於發現不妥情況時能及時補救以保證器材品質。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1.B級倉庫空間不足,致使許多應放置B級倉庫的器材暫存放C級倉庫,環境條件及品質不同將影響器材品質,計有九件電氣大型設備,二件化學儀器設備。

2.A級倉庫存放之器材應依程序書規定定期前往保養,但紀錄顯示電氣課及修配課所屬之設備並未定期保養,儀器課所屬之設備部分未用塑膠套覆蓋,灰塵很多。

3.A級及B級倉庫器材架上存放有損壞或不適用器材,材料股人員未依規定標示清楚並分開放置或依規定申請報廢。

4.C級倉庫中存放有關第五台柴油機之鋼管。未依規定墊高、部分鋼管上未予封口。

5.C級倉庫老舊,申請改建遲未獲台北縣政府批准,每遇颱風季節,鋁皮覆蓋極易被風掀落,電廠應設法解決。

上述各項缺失,已於上次大修結束以建議事項要求改進,但電廠仍未落實改善,故此次提昇為違規事項處理。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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