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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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1- 008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4 年 01 月 10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139)儀控接線與圖面不符 
法規要求:
1.運轉規範16.6.8節規定,電廠必須建立適當程序書,並遵照程序書之規定執行。

2.程序書1103.01第7.3.2.2節規定對電廠設計變更管制,設計修改案若遇到需配合現場既有設備,或其他不變更原設計意圖之因素,而稍微變更原設計時,執行單位應填寫「現場變更申請書」。

3.程序書1103.01第7.3.2.2節規定,相關機組之設計修改工程全部施工完成,設計單位待收到DCN/PCS管製版後,需於一個月內完成控制室用圖面之修改。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1.本會視察員八十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四時查證核一廠二號機主控制室接線圖(Connection Diagram)圖號807E452 SH.1,與背盤H11-P601編號DD組一百二十個接點比較,兩者不一致之處計有四十一個接點(其後進而發現為一、二號機組共通一般性缺失)。

2.經查之上述不一致原因有三:

(1)本次EOC-10機組大修於DCR867S1施工時,儀器課人員在未正式核准FCR,逕自進行異於原始設計接點的更動。

(2)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完工之DCR550與734並未具體反映到主控制室相關圖面之修改。

(3)二號機六十八年商轉前裝設STARTREC接線在商轉後已不再使用之接線尚未拆除,故佔住圖面標籤上之空接點。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運轉規範16.6.8節

2.核一廠營運程序書「1103.01:電廠設計變更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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