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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82-
006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4 年 03 月 12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171)程序書管製作業不確實 |
法規要求: |
1.程序書120第6.5.6節,如達五份PCN要重新修訂版次。
2.八十一年十一月核管會議議題5「核電廠程序書及圖面管製作業」結論,請落實執行本案。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 |
違規內容: |
1.經查最新版程序書索引(第45版,八十二年二月三日發行),仍有多份程序書(如程序書102, oper-2B, 503.5, 608.1.2, 701.15, 758.1, 758.3, 759.2, 780.7, 795.7, 1003, 1102.01, 1112.01, 1319等)之PCN發行達六份以上而仍未修訂版次。其中程序書1112.01之PCN更發行至第十七份,應即予修訂以利工作人員查閱使用。
2.程序書603.10強震儀功能測試程序書,要求每月執行地震儀功能測試一次,已於八十二年一月六日發行第12版PCN 1,將原12版全部更新,唯於八十二年二月三日發行的45板程序書索引中,603.10仍僅註記發行至第12版,未見有PCN。另再查一號機控制室之程序書,至二月十日止,程序書603.10仍為舊版未予更新,顯示程序書管制作業不確實。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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