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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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3- 005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4 年 03 月 09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222)違反設計修改試驗管制 
法規要求:
美國聯邦法規10CFR 50附錄B第11條:「試驗之進行需依據試驗程序書來執行,在這些書面之試驗程序中應列有關之設計文件中所訂定的要求和合格限度。」 
違規條款:
第一類第五級 
違規內容:
1.八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電廠執行DCR 749R1「安全有關寒水泵及其管路修改」施工完成後測試,由於電廠未能事先準備測試程序書,乃使用611.5程序書,逕行測試。測試後並予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使用程序書變更通知修改測試接受標準,以符合八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之測試結果。

2.DCR 749R1施工完成後測試實施日期為八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顯見安全有關寒水系統在八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前應該仍屬不可用狀態,且施工單位未移交給運轉值班人員,而運轉值班人員卻於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進行緊急安全注水系統整體測試,而此測試範圍包括安全有關寒水系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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