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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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3- 006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4 年 03 月 09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223)違反設備檢修工作管製程序 
法規要求:
1.品質保證準則第6條「文件之管制」‧‧‧必須確保所有文件‧‧‧審查其完整性。第17條「品質保證紀錄」‧‧‧必須保有充分的紀錄作為品質有關作業之具體證據。

2.八十二年八月份核管會議題三「台電核能營運強化措施」核一廠部分:(二)消除工作人員作業疏失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違反管制規定 
違規內容:
1.八十三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五點三十分一號機RCIC E51-F019閥之馬達燒燬,在當日機組起動前檢修完畢。

2.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本會駐廠視察員詢問值班部門、品質課及電氣課電氣股均不知是否開設備請修單之事,經告知後值班員才補開設備請修單,違反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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