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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5-
004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6 年 04 月 24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三 |
違規事項: |
(EF-295) 未確實遵循電廠營運程序書步驟進行測試。 |
法規要求: |
電廠營運程序書600-O-038.1步驟6.57a.在接線箱B-IJ-ZJPO61L-F,拆除TB-9-1及TB-9-3,TB-21-1及TB-21-3 之連線,跨接TB-18-1及TB-18-2及TB-18-3,模擬4.16KV匯流排低電壓信號。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違反管制規定而對安全或環境上有潛在不良之影響。 |
違規內容: |
1、 85年4月6日二號機執行大修測試程序書600-O-038.1需拆線後模擬LOV信號,以驗證馬達驅動輔助飼水泵之可用性。於執行程序書步驟6.57a時電氣值班主任未依其內容所述,拆除TB-9-1及TB-9-3之連線,以致模擬後實際信號輸出造成B-PB-S01 LOV動作。
2、 依82年05月19日核管會議決議要求,對電廠員工未遵循程序書規定之違規事項,將加重違規等級,故本件由四級違規提升為三級違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電廠營運程序書600-O-0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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