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編號 |
EF-
CS-
83-
009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1994 年 05 月 16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0227)欠缺校正試驗程序書 |
法規要求: |
凡對品質有影響之各種作業活動即需遵照既定的工作說明書/工作程序或工作圖面執行。 |
違規條款: |
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第一類、第五級、第二款 |
違規內容: |
反應爐再循環泵振動偵測儀器自安裝至今五年多來均未訂定校正/試驗程序書。電廠應儘速改善,以確保校正/測試工作之品質。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美國10CFR50 App.B第五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