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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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3- 013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4 年 11 月 01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239) 值班執行程序書測試,擅自增加操作步驟,並對「停留查證點」程序書未依規定通知品質人員前往查證 
法規要求:
10CFR50 APP.B品保準則第五條:‧‧‧並需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違規條款:
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 (四)、2 
違規內容:
1.八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核一廠二號機值班人員執行606.3.2 ESW泵運轉能力測試,該測試自步驟7.3.4啟動ESW P』P至步驟7.3.5啟動RHR Booster P』P間並無選擇MOV-104-377B/376B接替開關操作步驟,值班員擅自增加此一步驟,以致發生水錘現象,違反規定。

2.該項測試為既定之「停留查證點」,值班並未依規定通知品質人員前往查證,違反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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