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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5-
001 |
開立單位 |
輻防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6 年 01 月 09 日 |
事項分類 |
輻射防護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289) 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
法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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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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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一、 11月29日下午14:50 HP課於運送表面劑量20mSv/hr之廢料桶時,未能採取適當防護管制措施,導致在輔助廠房 126呎至100呎電梯中有其他不知情值班人員進入電梯,有接受不必要劑量之可能。
二、 類似事件,本會已於84年8月3日第一次輻防管制會議中提請電廠加以注意,惟核三廠未能加以防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要點第八條第四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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