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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4-
009 |
開立單位 |
輻防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5 年 12 月 22 日 |
事項分類 |
輻射防護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285) 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
法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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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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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一、 11月24日燃料廠房空浮事件時,運轉值班人員已發現空氣監測器AMS-3警示,卻未能確實求證即時處理,致使空浮時間延長,污染區域面積及活度增加,對區域及人員之輻射安全有不良影響。
二、 對該事件燃料廠房設置之空氣監測器RT-213未能有效偵測出來,請再檢討該監測器之弁遄C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第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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