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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4-
006 |
開立單位 |
輻防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5 年 11 月 23 日 |
事項分類 |
輻射防護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283) 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
法規要求: |
營運程序書 903.4.2.3 主警衛室車輛偵檢管製作業 |
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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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一、11月8日下午14:17~14:20連續有兩部車輛之駕駛人員未曾下車偵測即逕行離開,(車號LQ-2095及XM-7863)。
二、11月9日測試車輛監測器,其室內警報系統正常,惟加裝於室外之警報器無警報聲,且警示燈損壞一個(共兩個)。
三、另請貴廠設置於各主要管制站出入口之偵、監測儀器,在校驗期間應加功能測試頻度且留存測試紀錄(註明測試之日期人員、核種及活度、結果),並至少每月進行一次。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三廠營運程序書。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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