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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84-
001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1995 年 01 月 28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三 |
違規事項: |
(EF-250)未確實遵守程序書之操作步驟,嚴重造成系統設備故障 |
法規要求: |
品保準則第五條。
核能電廠營運程序書304.16。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類級區分第一、(三)、3 |
違規內容: |
1.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貴廠一號機起動併聯後,進行一次圍阻體充氣作業時,未確實遵守程序書之操作步驟:
程序書304.16.7.5.4量測八組電熱蒸發器功能正常(當時蒸發器經常跳脫故障頻繁)。
程序書304.16.7.5.8查證AOV-50控制模式放在AUTO(當時將之置於手動)。
導致充氮管路斷裂,超冷氮氣衝至抑壓池外殼(Torus shell),因而造成外殼龜裂。嚴重影響設備與機組運轉安全。
2.有關核一廠工作人員未能嚴重遵循程序書之不良習慣,電廠課正設法努力改善中,故本案以三級違規處理。未來電廠措施如仍無法改善類似缺失,則違規將加重等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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