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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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4- 003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5 年 05 月 24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262)大修期間系統邊界閥門管制不當及控制室掛卡管制不良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十八條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各種作業活動均應視環境之所宜,而在工作說明書、工作程序或工作圖內加以事先規劃,這類作業活動即需遵照既定的工作說明書、工作程序或工作圖面執行。 
違規條款:
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2;違反管制規定而對安全或環境有潛在不良之影響 
違規內容:
1.四月二十五日一號機大修期間,電氣課人員欲測試E11-F006C閥,大修小組值班主任未明確告知此閥為系統邊界(boundary)閥門,以致電氣課人員將E11-F006C打開,造成燃料池溢流緩衝槽大量洩水至RHR corner room A並使得Torus Area局部積水在該區域工作之人員亦因此而遭受污染。

2.五月四日一號機控制室盤面,編號E41-F028,E41-F025,E41-F029,三個閥掛卡指示為開啟,但控制室盤面燈號卻是指示開關,與掛卡指示不符。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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