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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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84- 005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1995 年 06 月 13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265)執行偵測試驗未依程序書要求執行 
法規要求:
品保十八條第十一條準則。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 
違規內容:
從一號機609.1測試程序書可發現第7.3節之測試於五月二日執行而系統恢復正常line-up則於五月二十三日完成,但整份程序書卻於五月二十日完成,即需先行完成之步驟分別五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三日完成,而當前面步驟完成後方可執行之步驟卻於五月二十日完成,顯見此份程序書執行上有重大缺失存在。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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