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EF-
MS-
83-
006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4 年 10 月 26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237) 違反電廠營運程序書及品保準則第五條之規定。 |
法規要求: |
1、 品保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均須視環境之所宜,以工作書說明,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加以事先規劃,並須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2、 電廠營運程序書1114.03」禁止操作卡管製程序」第4.3項規定:禁止操作卡:懸掛禁止操作卡之設備在撤卡前嚴禁任何人操作,以確保工作人員及其他設備之安全。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違反管制規定而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之影響。 |
違規內容: |
一、 一號機BM-V006未開SWP而進行拆修。
二、 一號機FC-HV128掛卡之閥位為關,實際上該閥之閥位為開。
三、 一號機HI-V075副卡指示應為close,測試完成後未消卡即開此閥進行洩水洩壓。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電廠營運程序書1114.03。
2、電廠營運程序書1102.01。
3、電廠營運程序書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