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編號 |
EF-
CS-
85-
001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1996 年 06 月 11 日 |
事項分類 |
設施建造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300)未確實遵守程序書之要求執行倉儲作業,儲存環境不符規定,致造成部份倉儲設備組件生鏽 |
法規要求: |
品質準則第13條。
核能電廠營運程序書1102.05。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類級區分第二、(四) |
違規內容: |
八十五年五月三日及八十五年五月九日兩次視察A級倉庫,發現下列缺失:
1.一樓倉庫溼度不符規定。
2.備品零組件生鏽,器材堆放零亂,灰塵為擦拭,部分備品組件為包封。
3.電氣課未依規定執行二樓倉庫之定期器材維護,品質課已在八十四年九月三十日通知電氣課改善(如附件),但該課並未執行器材維護。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程序書1103.0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