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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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1- 005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4 年 07 月 06 日
事項分類
輻射防護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151)維護測試紀錄缺失 
法規要求:
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4:對安全有潛在不良影響之違規事項。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核二廠一號機大修期間,駐廠品保小組見證電廠迴轉機之維修測試,發現HPCS water leg泵及SBLC泵部分工作並未執行,但測試程序書卻有數字紀錄,經品保小組提出並要求電廠澄清。承辦課說明,HPCS water leg泵部分係利用假日執行,惟在假日執行該項工作時,並未知會品保人員見證。另SBLC之缺失則係因對程序書不熟習所致,以致數據填錯位置。上述缺失,顯示工作人員對維護紀錄之登錄未予重視。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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