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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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2- 005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4 年 04 月 30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179)偵測試驗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六條必須建立辦法,以管制凡對品質有影響的各種文件:如工作程序等之發行及其後之修訂事宜。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 
違規內容:
1.八十二年四月七日二號機大修中,儀器課執行偵測試驗601.15-ATS(反應器保護系統響應時間測試)時,進行至程序書第47步驟準備將系統復原時,因此步驟之先後次序不對,導致RPS控道C,D動作,引起反應爐急停。

2.601.15-ATS程序書缺陷已存在多時,工作人員未能主動提出改正。顯示電廠之程序書修訂方案未能確保程序書品質。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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