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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KS-
82-
010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4 年 04 月 30 日 |
事項分類 |
其他事項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185)維修人員擅自操作已掛禁止操作卡之設備 |
法規要求: |
品質保證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均需視環境之所宜,以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加以事先規劃,並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4 |
違規內容: |
三月十八日核二廠一號機跳機後,維修人員於完成OFFGAS系統汽水分離器Loop seal水位控制閥1HF-LV-221檢修後,擅自操作已掛禁止操作卡之冷凝水補水閥N64-F035進行測試,並於完成測試後將該補水閥誤置於全開位置導致OFFGAS系統充水及post-treatment PRM 1HF-RITS-207 A/B誤動作。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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