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EF- MS- 82- 008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3 年 06 月 01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195) 違反運轉規範 
法規要求:
運轉規範16.6.8.D規定程序書臨時變更,不得變更原程序書之精神。 
違規條款:
第一類第(四)級第2點 
違規內容:
抽查600-0-092時發現該份程序書執行前為避免CCP啟動,造成注水進入爐心,而使用臨時變更程式書,將測試方法以 Test Couple並刪除該程序書III,2及III、3節,與原程序書打水進入爐心之測試方法不同。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運轉規範16.6.8.D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ae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