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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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2- 006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3 年 06 月 01 日
事項分類
其他事項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193) 人員與設備安全缺失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均須視環境之所宜,以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加以事先規劃,並須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4」對安全或環境上有潛在不良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違規內容:
1、 82年6月2日 13.8KV N1ENAS02-09 (DA-P045) 斷路器升降馬達在SWGR搖出時燒壞,請修單提出後未掛卡隔離檢修前,再度把SWGR搖入造成設備損壞。

2、 82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二次側管路薄化檢測及管路更換施工時發現焊接領用單填寫不完全,電焊程序引用錯誤,不符電焊品質管制要求。

3、 82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及82年5月1日(編號T/B-029及17A011)動火工作野i證無附頁。

4、 82年6月12日到一號機汽機房抽查從業人員載安全帽情形,違反規定者約佔15%。

5、 82年6月17日圍阻體設備出入口內層鋼門做LLRT,打開外部水泥塊門時,未注意水泥塊扣環扣住即行開啟,造成IAEA及Seal斷裂。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電廠營運程序書1102.02」儀器電器設定點變更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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