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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KS-
83-
004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1994 年 07 月 18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235)違反管制規定 |
法規要求: |
八十二年七月份核管會議第四項結論「1.核能電廠停機再起動管制,除跳機ㄝ』大修及本會要求停機事項仍依現行規定辦理外‧‧‧」。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四)、2 |
違規內容: |
八十三年七月十四日核二廠一號機汽機檢修後再起動,本會對B類(併聯前)及C類(90%必v運轉前)項目進行管制,但核二廠於七月十八日尚未將C類需完成項目送至本會審查前即擅自提升反應爐必v超過90%,並於上午五時升達滿載運轉,顯然違反管制規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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