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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KS-
83-
006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1994 年 08 月 30 日 |
事項分類 |
其他事項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244)DCR-1605 Part II未依原承諾完成日期完成改善 |
法規要求: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2:原能會要求之改善事項未於預定期限內完成,且未經原能會同意延長其完成期限。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2 |
違規內容: |
依八十三年四月十二日電核安字第8304-0463號函說明第三項,台電公司承諾核二廠DCR-1605 Part II將列入二號機EOC-9大修時完成。經查核二廠二號機於八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完成EOC-9大修,而該項工程並未能如期完成,且電廠於八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才提出延期申請說明,違反管制規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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