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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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3- 008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4 年 10 月 31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241)違反電廠營運程序書規定 
法規要求:
電廠營運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制程序」第6.1.19項:凡設備檢修工作均應依照1114.03「禁止操作卡管制」程序書之規定,利用MMCS掛卡管制子系統功能開立檢修工作聯絡書向當值值班工程師或值班主任/廢控助理申請進行檢修。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違規內容:
八十三年九月五日上午十時二分一號機反應爐水位突然由九十二公分升至一百公分,經查當時電廠正進行一號基效率試驗,確認飼水流量紀錄器(C34-R607)之指示值與ERF顯示之指示值不同之原因。但電廠進行本項效率試驗時,並未提出檢修工作聯絡書,致前盤運轉員均不知機組正進行此一試驗中,顯對反應器運轉安全造成潛在不良的影響。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電廠營運程序書1102.01「設備檢修工作管製程序」,電廠營運程序書1114.03「禁止操作卡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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