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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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4- 009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5 年 06 月 01 日
事項分類
其他事項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263)偵測試驗長期未依程序書確切執行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各種作業活動均應視環境之所宜,而在工作說明書,工作程序或工作圖內加以事先規劃,這類作業活動即需遵照既定的工作說明書,工作程序或工作圖面執行」。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4 
違規內容:
1.五月四日核二廠二號機執行615.3.3「低壓爐心注水系統B串額定流量測試」時,依程序書規定應由EJ-PISH-157讀取泵出口壓力值,但現場發現此儀器僅為一壓力開閥並無Indicat or,另經查低壓爐心注水系統A串及C串亦有類似情形。

2.上述情況顯示電廠長期以來執行此項偵測試驗時,工作人員均未確切依程序書執行,此項缺失有待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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