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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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4- 018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5 年 11 月 10 日
事項分類
其他事項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281)維修工作未依規定開立檢修工作聯絡書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五條「凡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均需視環境之所宜,以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加以事先規劃,並需遵照這些工作說明書、作業程序書或圖面完成之‧‧‧」。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七、(四)、4 
違規內容:
九月十四日三值核二廠二號機ECW A串起動試轉,因維修人員未依規定開立檢修工作聯絡書即擅自執行PRM SAMPLE ELEMENT更換工作,導致ECW A串起動後大量海水由拆除之FLANGE處漏出至RHR A熱交換器室內。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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