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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6- 011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7 年 05 月 30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340)控制室部分警報長期失效及包商擅自進行廠房油漆工作
法規要求:
品質保證準則第十六條及第五條。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
違規內容:
1.核二廠二號機於EOC-10大修中進行EMR-K2-084施工更換控制室背盤部分記錄器(其中三只為Q級),但因更新之記錄器功能不全,導致主控制室部分警報(包括D/W Hi Temp, CTMT Hi Temp, S/P Hi Temp及RPV Skirt Hi Temp等)長期失效,電廠於該次大修起動前未作妥善處理且EMR結案情形明顯欠缺適當之追蹤。
2.八十六年五月十三日包商工人於核二廠二號機輔助廠房四樓進行廠房塗裝工程,因未依程序先申請,導致控制室值班人員不知情而於上午九時許起動SGTS A串進行測試,主辦課明顯未善盡監督責任,且有危及緊要設備安全之虞。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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