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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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6- 013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1997 年 06 月 23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342)違反運轉規範 
法規要求:
運轉規範16.3.6.6.1。 
違規條款: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一、(五)、2 
違規內容:
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一時五分電廠完成SBLC切管塞管,應視為爐心潛在性洩水之操作,但經查於該項電焊工作期間,為因應液態氮補充之需求,輔助廠房鐵捲門於下午一時五十七分至二時十二分期間開啟,破壞二次圍阻體完整性。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運轉規範16.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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