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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78-
001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4 年 03 月 17 日 |
事項分類 |
核子保防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0014)防火門查證發現缺失 |
法規要求: |
1.10 CFR 73.46(d)、(9)要求:持照人員對於進入物料區、緊要區(VITAL AREAS)、控制區之人員與車輛必須在各進入點上加以管制,並且在各進入點上加以辨識。
2.10 CFR 73.46(d)、(14)要求:所有用來控制進入保護區、物料區、緊要區與控制區的鑰匙、鎖或其他相關設備必須加以管制,以減少危害機率。
3.10 CFR 50 APP.R.N「防火門」要求:防火門必須關閉上鎖並每週檢查其在關閉位置或防火門必須關閉並每天檢查其在關閉位置。 |
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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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1.七十八年二月十五日視察核一廠發現一號機反應器廠房4.16 KV匯流排間防火門SR1, SR2, SR4未依規定關閉。而通往餘熱移除系統A、B之防火門甚至已變形,無法關閉。通往蒸氣通道(STEAM TUNNEL)及高壓注水系統之防火門亦發現未上鎖,通往餘熱移除系統B、D之防火門鎖則已損壞不可用。
2.4.16 KV匯流排間,高壓注水系統及餘熱移除系統均屬緊要區為減少設備受危害機率應隨時上鎖,事實顯示,一號機並未依規定執行。
3.為配合現階段廠房之設計狀況,各緊要閘門(亦為防火門)應予關閉上鎖並每週定期派人檢視。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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