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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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79- 003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4 年 08 月 08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054)二號機大修中控制室內火災警報響起並未見值班人員赴現場查看及一號機執行606.4.1HPCI泵可用性與流量試驗,在此測試過程中曾發生水鎚現象,然在測試紀錄及值班主任日誌上均未記載 
法規要求:
1.程序書107消防計劃中5.2節A,控制室內火災警報窗警報出現時,應立刻派值班員到火警地點查看。如係誤訊號,應將系統復歸並查看現場‧‧‧。

2.品保18條準則,遇有重大之損及品質的情況發生時,應有適當之措施以保護此類不利情況之根源能被找出來並且採取改正行動,以避免此類事情之再發生。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1.七十九年五月九日二號機大修中控制室內火災警報響起,現場CABLE VAULT火災警報同時響起,經查係包商工作中誤動作,在現場監工為一名益鼎公司人員,並未見值班人員赴現場查看,經本會駐廠視察員要求後方依規定執行。

2.七十九年五月十七日一號機執行606.4.1HPCI泵可用性與流量試驗,在此測試過程中曾發生水鎚現象,然在測試紀錄及值班主任日誌上均未記載,亦未採取適當改正措施。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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