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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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CS- 79- 004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04 年 08 月 08 日
事項分類
設施建造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055)反應器保護系統反應時間測試,目前執行之方式與T.S的要求不符合 
法規要求:
1.T.S 16.3.1-1 RPS INSTRUMENTATION REQUIREMENT.「RESPONSE TIME SHALL BE MEASURED FROM THE DETECTOR OUTPUT OR FROM THE INPUT OF THE FIRST ELECTRONIC COMPONENT IN THE CHANNEL.」

2.OM-1112.02「系統用儀器之校準及管制」。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1.反應器保護系統反應時間測試,目前執行之方式與T.S的要求不符合。(請參照附件說明)應檢討改善。

2.替代停機系統(ASP)儀器校驗工作有下列缺失:

(1)無校驗程序書。

(2)紀錄卡上未標示TOLERANCE值,測試值因而無法判定是否已達精確度的要求。

(3)紀錄卡上原始資料錯誤甚多。

(4)測試校正值紀錄後未經過適當審核,QA/QC亦未有效之查證,以致缺失存在已久。

(5)部分ASP之系統儀器(如LI-108-2A, 2B-1)未標示在P&D圖上。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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