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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KS-
80-
001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4 年 01 月 30 日 |
事項分類 |
設施建造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0068)設計變更逕自以NCD(Q-78-18S)處理,顯示有關工作人員不遵照規定 |
法規要求: |
10CFR50附錄B第三條準則「設計變更,包括工地變更在內,均應受到相當於原設計所受到的控制辦法‧‧‧」。 |
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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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為解決低壓汽機9C&10C;靜葉片CRACK問題在LP-1&LP;-2上誘漪?0C各邊端處各增銲乙根BAR應係一設計變更,但電廠為便於行事逕自以NCD(Q-78-18S)處理,顯示有關工作人員不遵照規定之心態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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