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十一分,二號機測試人員執行616.4.1.1「包封容器噴灑系統可運轉試驗」時,未按程序書步驟確實執行復歸操作(測試程序A.8之EC-HS-703按鈕及測試程序A.9之S8「INITIATION SIGNAL RESET」之按鈕未壓下),而造成DIV I LOCA信號動作,LPCS系統打水入反應器,並使上池溢流情況更加嚴重。
4.查七十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測試人員執行一號機之同一份程序書時,也因為S8復歸按鈕未確實壓下,以復歸LOCA信號,而使DIV I LOCA信號動作(詳見RER-78-21-030-0)。顯見測試人員仍未能養成遵守程序書的習慣,且未能落實經驗回饋,以致造成類似事件重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