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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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KS- 80- 035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二廠
日期
2004 年 11 月 25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131)1.一號機汽機廠房一樓冷凝水泵房間處於未上鎖狀態2.一號機汽機廠房一樓四組淹水感測器多年來均未經校正,弁鉦妤` 
法規要求:
1.運轉規範第16.6.13節規定;對輻射強度超出100 mrem/hr之高輻射區應加以上鎖。

2.運轉規範16.6.8節規定;電廠必須建立適當程序書,並遵照程序書之規定執行。

3.程序書1112.02第6.1.3節規定;對安裝於全廠系統設備儀器,技術規範未規定校準週期之儀器,每一運轉週期應至少校正一次。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1.本會駐廠視察員八月十九日下午三時發現進入一號機汽機廠房一樓冷凝水泵房間入口之北側高輻射區鐵柵門之卡筍孔被人以膠帶封住,造成門雖虛掩,實際上卻處於未上鎖狀態。

2.同日本會視察員查知一號機汽機廠房一樓四組淹水感測器1DA-LSH-343 A/B/C/D多年來均未經校正,九月二十七日並經電廠測試證實1DA/LSH/3400感測器開關已鏽蝕導致弁鉦妤`,故九月十七日淹水事件時未能發揮其正常弁遄C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運轉規範16.6.13與16.6.8節。
2.核二廠營運程序書「1102.02:系統用儀器之校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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