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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CS-
78-
005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04 年 09 月 29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三 |
違規事項: |
(EF-0031)執行爐心探針驅動機構扭力試驗時未依程序書1102.03規定執行,擅自跨接T48,K5A,5B,5C,5D等圍阻體隔離系統電驛,且於測試工作完成後未予恢復 |
法規要求: |
1.運轉規範16.6.8規定,電廠必須建立適當程序書並遵照程序書之規定執行。
2.程序書1102.03 六.A規定,各課工作負責人於執行儀電設定值變更或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前,應先填妥「設備設定值暫時變更申請表」或「線路管路拆除/跨接申請表」經課股長評估同意後提出申請。
3.程序書1102.03 六.B規定,設定值暫時變更或線路管路拆除必須送值工師、SORC複審,並送副廠長/廠長批准。 |
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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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1.七十八年七月四日儀器人員在執行爐心探針驅動機構扭力試驗時,未依程序書1102.03規定執行,擅自跨接T4B,K5A,5B,5C,5D等圍阻體隔離系統電驛,且於測試工作完成後未予恢復,以致在七十八年七月七日一號機發生跳機,反應器水位降至L-3時,圍阻隔離系統第II、III、IV群均未能適時動作。
2.本件違規事項由於電廠適時發現缺失,主動改正並依規定主動提報,故由原二級違規降低為三級違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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