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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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0- 004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1 年 02 月 08 日
事項分類
設施建造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087)視察員至循環海水抽水站視察NSCW(B串)馬達內檢發現五項缺失 
法規要求:
1.700-E-036。

2.10CFR50附錄「B」第2條準則「影響品質工作均應在適當的(控情況)下完成。

3.10CFR50附錄「B」第5條「工作程序‧‧‧必須規定有適當的數據,或者是品質的合格標準。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本次大修於一月二十二日視察員至循環海水抽水站視察NSCW(B串)馬達內檢,有下列缺失:

1.以燈泡烤馬達定子線圈,但包商(全宇公司)工人及台電檢驗員既不知溫度之上限也未採取防止絕緣烤漆損害之溫度監測。

2.當時馬達之轉子整個抽出平放在P”P HOUSE內地面僅以帆布蓋任,工人正在以砂紙磨去軸承上之氧化層。按轉子上亦有線圈,以P”P HOUSE之位置及恆春當時之天氣(日熱夜涼)工作期間在五至十天,將會有大量濕氣侵入軸子,工作環境未予以適當溼度控制。

3.該項工作涉及以熱蒸汽驅趕濕氣,致有些地方還需以修復方式將絕緣漆補塗,已是修復的行為。因之承包商應依圍阻體外CLASS IE馬達檢修規範,先經核品處依NQD-G-7.1“核能品質處廠商品質制度評鑑作業程序”評鑑合格後方能成修核三廠之CLASS IE之馬達。

4.本次核三廠一號機之CLASS IE馬達包括NSCW、CCP、AFW、CS等重要馬達之內檢均由同一承包商負責。而根據包商工人之素質及現場維修作業表現(工人表示程序書看不懂,工作重點大至瞭解)顯示,維修品質令人不放心。

5.高壓馬達檢修紀錄表及廠用海水泵驅動馬達檢修(如附)接受標準不夠明確、具體。由以上各項缺失顯示:

(1)電廠未確實遵照「核能電廠承包商管理辦法」把工程發包給合格之承包商。

(2)電廠的監工經驗不足,未適時發現包商工作之缺失,予以糾正或給予訓練及檢定。

(3)電廠QA小組稽查時亦未深入查證。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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