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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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0- 007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1 年 02 月 08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091)運轉人員執行79-0-004特殊測試程序書擅自改變測試方式 
法規要求:
特殊測試程序書79-0-004「RHR泵於RCS半充水狀況下運轉最低水位曲線驗證」,步驟6.5規定:「若在此水位高度,RHR泵運轉皆很穩定,無任何搖晃不穩定現象,則可開始緩慢降低反應爐水位。降水位前,應先將RHR泵之流量調回1500 GPM以下,等RHR泵滴流量穩定運轉後才開始降水位。」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八十年元月二十九日運轉人員執行79-0-004特殊測試程序書時未能遵循程序書的規定「將RHR泵之流量調回1500 GPM以下,等RHR泵低流量穩定運轉後,才開始降水位。」而是先降水位,再降RHR泵流量,雖然測試過程一切正常,但此種擅自改變測試方式(尤其是特殊測試)實有必要避免,以杜絕不可預期之事件發生。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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