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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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0- 010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1 年 02 月 08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094)抽查大修期間運轉人員交、接班情形,發現持照運轉人員執勤態度有待改善 
法規要求:
1.程序書編號104第5.1節:電廠人員需遵照核准的營運手冊程序書執行各項作業。

2.程序書編號104第6.1.1.3節:當值值班主任必須將重要設備啟用次數、定期測試執行、異常狀況與警報、重要設備運轉數據記入日誌。

3.程序書編號104第16.2.8節:值班工程師和值班主任在接崗位之前應查看值班日誌,追溯至他上次下班前。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抽查一號機七十九年及八十年一月份大修期間運轉人員交、接班情形(包括值班主任及運轉員),可以發現持照運轉人員執勤態度有待改善,以下為各項缺失:(如附件)

1.附件1至4,可發現不論在全必v運轉、機組啟動或升降載運轉,運轉員之日誌上僅書以「操作中」』「COOLDOWN中」、「起動操作」及「升載中」。而交、接班內容有些是水位指示如蓄壓槽,有些系統為安全系統但平時不運轉,如反應爐噴灑。上述之「操作中」等之書寫方式,根本無法顯現出運轉人員能確實掌握機組狀況。

2.附件5,核三廠一號機於七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一時十九分反應爐跳脫,機組穩定於熱待機,但當日下午四時接班時,運轉員仍然將機組狀況書寫為必v運轉,顯示運轉員真的漫不經心。

3.附件6,抽查一號機大修期間元月份的值班主任日誌,大部分之紀錄均如附件所示(約百分之八十),顯示不僅運轉員、接班不夠確實,同樣情形亦存在值班主任上。

4.附件7,其實機組處於MODE 5(冷停機),而運轉員之記載內容,廠用海水系統(NSCW)均為空白,而在此機組狀況,比必然有一串NSCW應於運轉中。此種記載實無法判斷到底哪一串運轉中,或兩串均未運轉。

5.值工師及值班主任在交、接班時雖然在日誌上均簽章,但比未能對日誌填寫不確實情況及時予以改正,應加以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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