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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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78- 011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89 年 05 月 19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017) DCR之設計及審查工作及臨時性管線拆除跨接處理發現作業缺失。 
法規要求:
1、終期安全分析報告16.6.8.A規定,與運轉相關之活動必須建立程序書並依該程序書執行。

2、程序書1103.01規定,系統因設計變更,功能改善,…..而需修改時,應由有關單位填發設備修改申請書。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1、附圖係DCR 75257新增充水泵最低流量管線圖,查目前閥V500係在關閉位置,當SI發生時,如反應器壓力大於充水泵注水壓力時,C.C.P C台將會受損,顯示DCR 之設計及審查工作有問題。

2、核三廠為避免CO2槽水位儀錶損壞,故在儀錶高、低邊加裝平衡閥。惟本項措施係以臨時性管線拆除垮接方式處理,不符合程序書1102.03及1103.01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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