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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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79- 008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0 年 08 月 08 日
事項分類
反應器運轉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0059)冷凝水溶氧值升高,達150PPb,值班人員未依照執行程序書規定採取對應措施。 
法規要求:
核三廠營運程序書513.1冷凝器鈦管洩漏程序書規定:功率運轉中之冷凝水質溶氧度(PPb)大於30 PPb時須採行措施2之步驟,於4小時內將功率降至可自動控制的最低情況下。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核三廠一號機於79年7月17日因檢修冷凝水泵C台N-P011高振動問題,導致冷凝水溶氧值升高,化學課於09:00量測之水質溶氧值達150PPb,值班人員未依執行程序書規定採取對應措施,對第二次側管路造成潛在之不良影響。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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