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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79-
009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0 年 10 月 01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0060)HV247為運轉規範表16.3.6.4-1中所列之圍阻體隔離閥,其不可用而值班人員並未依規定在時限內採取行動。 |
法規要求: |
運轉規範16.3.6.4.1規定,當表16.3.6.4-1中所列之圍阻體隔離閥任一以上不可用時,需保持受影響之穿越器至少一個隔離閥可用,並在4小時內採取下列行動之一:
1、將不可用之隔離閥修復。
2、 將該穿越器以至少一個自動隔離閥隔離。
3、 將該穿越器以至少一個手動隔離閥或盲板隔離。
否則需在另6小時內至少熱待機,另30小時內達冷停機。 |
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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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核三廠一號機於79年8月7日14時執行圍阻體隔離閥可用性測試時,發現EG-HV247無法全關。HV247為運轉規範表16.3.6.4-1中所列之圍阻體隔離閥,其不可用應依運轉規範採取行動,而值班人員並未依規定在時限內採取行動而僅開請修單申請檢修。至8月10日經本會駐廠視察員提出糾正後始將EG-HV247手動關閉,違反運轉規範規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運轉規範16.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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