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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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0- 017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1991 年 06 月 14 日
事項分類
其他事項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EF-0116) 本會視察員會同電廠人員查證材料倉庫器材管制發現3項缺失 
法規要求:
1、程序書1102.05規定:器材儲存及管制項目的在建立一安全可靠的制度,以確保器材於儲存期間得到適當的儲存和保養。

2、品質保證十八條準則第十三條準則歸定:必須訂定辦法以管制材料及設備的裝卸、儲藏、運輸、清潔和保存均依既定的工作和檢驗說明書執行以防止其損壞或劣化。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本會視察員會同電廠人員查證材料倉庫器材管制發現下列缺失:

1、A級倉庫存放-CCW MOTOR (編號352-74040E)電氣課自77年8月15日至今未進行定期保養、灰塵很多。

2、外購倉庫二座(編號2、3)

(1)存放兩只STATOR COOLING MOTOR(編號23024000370)及一個460V,60HP MOTOR未見有進行加熱處理之保養措施。

(2)新品D/G TURBOCHARGER 灰塵很多,且未付保養卡,另有兩只拆換下來之D/G TURBOCHARGER與CYLINDER護套未標示係堪用品或不堪用品。

(3)一只熱換器未標示何種設備,且TUBE SIDE未加覆蓋易有灰塵或水氣進入影響品質。

(4)一只4.16KV SW. GEAR及3個AIR CIRCUIT BKR自75年11月27日至今未保養灰塵很多。

(5)有數只軸承未保養(有鏽)。

(6)有一直立六氟化碳鋼瓶無故放置未加固定(應存放於特定氣體貯存倉庫)。

3、其餘編號4~11號屬C級倉庫

(1)倉庫內數具乾粉滅火器未執行每三個月一次之定期檢查。

(2)5號倉庫內置放化學物品(應置放於A級倉庫)。

(3)氣體鋼瓶與化學藥品貯存於同一倉庫不符合要求。

(4)許多倉庫內放置物品顯得零亂,灰塵很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核三廠營運程序書1102.05器材儲存及管制

2、品質保證十八條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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