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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MS- 89- 003
開立單位
核管處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00 年 12 月 11 日
事項分類
其他事項
等級區分
五
違規事項:
未依運轉規範之規定召開運轉審查委員會(SORC)。
法規要求:
運轉規範16.6.5.1.1.5.1及16.6。
違規條款:
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七、五。
違規內容:
(1)89年9月3月09:00由朱副廠長世源召開第597次SORC會議,討論RHR進口管路A-001-12"-BCA上支管V1-XP902閥前管路洩漏,該洩漏屬ASME Class 2管路之壓力邊界洩漏,依SOP 1115.04應開立NCD,而依SOP 1115.01(NCD管製程序),NCD之處理需經SORC會議討論、決議。
(2)依據運轉規範16.6.5.1.1.5.1之要求:SORC之召開,法定人數須包括主席或其指定代理人,至少須…(略),而核三廠SORC主席經報會核定為施廠長弘基,代理人為施副廠長永津,但二人因事均未出席之情況下,由朱副廠長世源召開本次SORC會議,不符合運轉規範16.6行政管制之規定。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運轉規範16.6.5.1.1.5.1.及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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