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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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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HQ-
85-
001 |
開立單位 |
輻防處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1996 年 02 月 07 日 |
事項分類 |
輻射防護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EF-290) 對安全或環境上有潛在不良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
法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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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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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一、 85年1月31日赴放射試驗室核二分隊稽查發現,人員佩章(TLD)雖曾進行消光測試,惟評估劑量時並未將此重要修正參數列入,以致可能造成人員劑量之低估。
二、 經電詢放射試驗室及核三分隊,其中僅核三分隊執行消光參數之修正。
三、 本案請於一個月內完成。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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