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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HQ-
87-
001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總處 |
日期 |
1998 年 03 月 11 日 |
事項分類 |
輻射防護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350) 對人員、作業場所內區域或作業場所外環境上有輕微影響的其他違規事項。 |
法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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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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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一、 放射試驗室核三分隊86年7月送核研所校正其標準游離腔時僅做了鈷60之校正轉換因數(克馬率與曝露率之轉換因數),並未對銫137實施校正(如附件)。
二、 負責校正之人員在86年10月標定其銫137射源之輻射場劑量率時,未能對核研所提供之校正轉換因數加以審查,直接將鈷60校正因數用於銫137之輻射廠,導致低估輻射劑量率。
三、 核三分隊應儘速評估此次誤用所造成的影響範圍及影響程度,對於低估之現象應儘速予以修正,同時應研提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之品保管制措施。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能電廠違規事件處理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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