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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88-
008 |
開立單位 |
核管處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1999 年 11 月 23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EF-384) 發現CLASS 2高能管路壓力邊界洩漏,未依GL 91-18及運轉規範採取行動。 |
法規要求: |
GL 91-18第6.15節運轉洩漏:當發現CLASS 1、2和3組件有壓力邊界洩漏時,應宣佈該組件不可用。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之附件一、四、1。 |
違規內容: |
一、 核三廠二號機於88年9月24日2:59發現AL-V638上游焊道洩漏,未依GL 91-81規定,宣佈該管路(及系統)不可用。
二、 經查AL-V638上游焊道洩漏屬ASME CLASS 2高能管路壓力邊界之洩漏,未依GL 91-81宣佈不可用及在時限內採取行動,已屬違反運轉規範。
三、 本案屬初犯且違規事項存在時間短,考量事件後電廠能坦然面對缺失,迅速採取改正行動,故酌情降低違規等級。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美國核管會一般函告GL 91-81、核三廠運轉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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