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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5-1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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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比對項目 |
注意事項 |
海關報單欄位 |
原能會簽審欄位 |
簽審核准文號 |
簽審核准文號 |
編碼:AEyyyXXXXXXXXX,共14碼。
AE兩碼是原能會代號,yyy三碼是民國年,
XXXXXXXXX九碼是流水號,由原能會核給,
例如:AE096000000175。 |
同意文件項次 |
同意文件項次 |
進出口簽審同意文件之貨品明細項次,
若只有 1 項,請填寫 1,不可空白。 |
納稅義務人識別碼、
貨物輸出(出售人) |
申辦代理人識別碼 |
即赴海關進口領貨或出口的業者統一編號。 |
進口報關日期 |
有效日期 |
有效日期為核准日期加 6 個月。 |
進出口別 |
進出口別 |
進口或出口。 |
貨品分類(稅則)號列
(C.C.C. code) |
貨品分類(稅則)號列
(C.C.C. code) |
依海關規定填寫,「一證多用」之進出口簽審同意文件經第一次核銷後,即不得更正,必須重新申請新的簽審核准文號。 |
牌名(Brand) |
牌名(Brand) |
依海關規定填寫。 |
型號(Model) |
型號(Model) |
依海關規定填寫。 |
規格
(Specification) |
規格
(Specification) |
包括:
1. 類別 C2
2. 核種名稱 C10
3. 活度或能量 N10+4 (10位整數 + 4位小數)
4. 活度或能量單位 C8
資料間以英文半形「分號」分隔,例如:
物質:07;Co-60;100.0000;mCi
設備:03;;150.0000;kVp |
報單數量 |
申請數量 |
依海關規定填寫。
報單數量應小於等於申請數量或剩餘數量。 |
報單數量單位 |
申請數量單位 |
依海關規定填寫。 |
【備註】報關業者登打報單注意事項
- 依關務署公告,進、出口應經本會許可之物品 (輸入規定代號「581」、輸出規定代號「541」對應之海關進口稅則號別貨品),其中項次(Item)、牌名(Brand)、
型號(Model)、規格(Specification)如未申報(不得空白)。
- 本會通關單證比對欄位計11項:簽審核准文號、納稅義務人識別碼(或貨物輸出人)、進口報關日期、進出口別、同意文件項次、貨品分類號列、牌名、型號、規格、報單數量、報單數量單位。
- 規格是組合欄位,資料間以英文半形「分號」分隔,接續登打。
例如: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03;;150.0000;kVp
放射性物質:07;Co-60;100.0000;mCi
- 本會提供「進出口同意文件轉海關報單」服務,請至原能會首頁(http://www.aec.gov.tw/) 點選「便民專區」>「輻射防護服務」>「進出口簽審系統」,點選「進出口同意文件轉海關報單」選項,依序於牌名、型號、規格欄位, 按「複製」按鈕再「貼上」報單即可。
- 「單證比對」不符時,請至上述網頁,點選「單證比對結果查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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